对行程不满意原因可能是两方面:一方面可能是您主观期望值过高,现实情况与您的期望相距甚远造成您的不满意;另一方面,大部分是因为旅行社接待标准与之前承诺的严重不符。所以在出游前您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云南省旅游局颁布的2005新版旅游合同,在合同中简明、准确的列明您和旅行社双方的权利和义务,也对行程中住宿、交通、餐饮、景点安排、导游等各个旅游要素都进行规范。在确认旅行社接待质量与合同不符时,旅游局将对旅行社进行行政、经济等处罚;您也将获得相应赔偿。